关于印发《基于吉林省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的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及附件1
- 吉林省电化教育馆
- 2019-04-17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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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基于吉林省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的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完善吉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吉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组织广大师生开通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通过多种形式的应用活动,增加实名制空间100万个,并引导师生科学合理使用。推荐遴选20个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100所优秀学校,示范推广网络学习空间在网络教学、资源共享、教育管理、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的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引导各地加强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推动“一人一空间”全面普及与发展。
二、项目任务
(一)完善体系
根据教技〔2017〕7号《教育部关于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要求,吉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已经通过虚拟部署和实体映射等方式,实现全省大部分市(州)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覆盖。市(州)县(区)层面,原则上不再建设数据中心和物理平台,优先选择省级体系提供的虚拟平台;对于已建成本地平台的市(州)、县(区),遵循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的接入规范、认证规范、数据规范、开放接口规范、数据交换规范等完成对接吉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各地要在2019年底前,完成与吉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的对接工作,为网络学习空间建设提供平台基础。
(二)建设空间
1.整体推进空间建设。全省各级平台管理机构要确保本区域内所有学校开通机构空间,学校所有教师和学生开通个人空间。根据应用需要,鼓励建设名师工作室、课程社区、网络教研社区等多种类型个人、群组空间,以及区域、班级、社团等多种类型机构空间。2019年底前,实现注册实名制空间增加100万个,省电教馆将每月通报各市(州)空间建设进展情况。
2.完善空间功能。各地整合已有的资源、数据、服务,完善个人空间和机构空间,优化集成公共应用服务和数据分析服务等功能,使空间成为学校、师生教育信息化应用的主要入口。
(三)深化应用
1.课题引领应用。在全省范围推进全国教信息技术研究重点课题《吉林省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应用研究》(课题立项号:172220001)工作,各地科研及电教部门要配合做好组织实施,可结合本地信息化工作重点,以网络学习空间在教师专业发展、课堂应用创新、区域教研生态等方面的应用进行子课题申报。
2.典型示范应用。要发挥2018年度全省获得全国优秀网络学习空间区域和学校示范作用,通过多种方式,交流经验,加快推进各地区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
3.活动促进应用。各地区要以“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全国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展示活动”“区域网络空间应用展示”等活动为抓手,切实推进基于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学应用,积极探索基于网络学习空间的教学新模式,促进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的深度变革,不断提升区域教育质量。
4.培训推广应用。通过参与“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专题培训,增强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学习能力,科学合理使用网络学习空间,形成良好的使用习惯,提升师生信息素养。
(四)遴选典型
推荐遴选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遴选工作按照区域(含地市和区县)和学校自主申报、地市推荐评选、省级综合评选三个阶段完成。对于获得省级优秀的区域和学校,推荐申报参加全国网络学习空间评选活动。
各地市制定本地推荐遴选工作方案,组织所辖区域和学校自主申报,原则上推荐优秀区域不超过4个、优秀学校不超过15所,11月15日前将推荐表及汇总表发送至吉林省电化教育馆联系人电子邮箱。
省教育厅组建专家团队对各地市推荐材料进行评选。专家团队包括教育行政、电教、教研部门和信息技术专家、校长或教师等方面人员。
(五)宣传推广
1.网站宣传。通过省内遴选的优秀学校(个人、机构)空间将在吉林省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展示。
2.期刊宣传。优秀空间建设与应用案例学术研究成果将在《中小学电教杂志》进行刊登。
3.报纸宣传。《E教吉林》、《E学吉林》作为报纸媒体将对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学校进行宣传报道。
三、项目计划
(一)准备阶段
1.建立工作联系。2019年3月25日前,各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活动工作联系表(附件3)发至联系人电子邮箱,建立工作联系。
2.报送实施方案。2019年4月8日前,各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2),报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依据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定期检查,每月通报进度,抽查指导工作推进情况。
(二)推进应用阶段
1.区域活动推进。2019年4月至8月,各地按照实施方案督促各区域开展网络学习空间应用普及活动。教育厅将派专家组开展调研,指导活动推进,发现并解决突出问题。
2.优秀推荐遴选。2019年9月至10月,各地参照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评价指标(附件4、附件5)进行逐级推荐。2019年11月15日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学校推荐表及信息汇总表(附件6、附件7)发至联系人电子邮箱。教育厅将组织专家通过审阅材料、现场答辩、实地抽查等方式,综合评定2019年度网络学习空间应用优秀区域和优秀学校名单。
(三)示范应用阶段
2019年11-12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示范交流活动,宣传典型,推广经验。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网络学习空间建设与应用纳入教育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突破项目,作为推进教育信息化2.0的有效载体,制定空间应用普及实施方案,组织本地出台相关配套政策。在明确责任单位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教育行政、教研、电教等多部门协同联动,统筹协调区域空间建设与应用工作。
(二)制度保障
将空间建设与应用相关指标纳入各市(州)级教育督导评估体系,从关注师生注册率、资源数量等指标向关注交互水平、服务效果、应用成效等指标转变,有效运用空间数据分析服务功能优化督导评估过程,创新督导评估办法,实现评估的科学性、精准性。要充分发挥督导评估作用,鼓励区域、学校探索有效推进的激励机制。
(三)服务保障
明确空间服务提供方,对空间运行环境和应用服务等进行维护管理,保障空间稳定运行和迭代升级。
(四)经费保障
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要求,“要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培育数字教育资源服务市场,积极探索在生均公用经费中列支购买资源服务费用的机制,将数字教育资源的选择权真正交给广大师生。”创建以应用为导向、可持续的空间建设与应用、运维经费投入机制,为信息化环境建设、购买服务、资源配置、应用培训等提供经费支出保障,统筹考虑建设经费、运维经费和人员培训经费的合理比例,优化经费支出结构,确保空间的稳定运行和应用效益的持续发挥。加快学生智能学习终端的普及,有效保证学生空间的平等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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