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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教育厅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

  • 吉林省教育厅
  • 2019-04-09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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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教规划〔2019〕4号              

 

吉林教育厅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公主岭市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102号)转发你们为有效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营造良好的“互联网+教育”育人环境,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现就有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中小学APP管理

  APP是信息时代必不可少的信息获取和利用形式,在给广大师生教学和管理带来便利的同时,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和不利因素,要充分认识加强APP进入校园管理的重要性。各市(州)教育局要明确责任科室,并指导所属各县教育局明确管理人员,确保有人管,管得住。

  二、立即开展全面排查

各市(州)教育局要立即组织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通知要求认真开展APP全面排查,并在131日将排查工作部署和阶段性进展情况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对各地排查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抽查。全部的排查工作必须2019年3月20日前完成。

三、对进入校园的学习类APP进行严格审查

按照“凡进必审”“谁选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市(州)教育局要指导所属)教育局和有关中小学校建立学习类APP进入校园备案审查制度并及时将有关制度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加强学习类APP日常监管

  各市(州)教育局要指导所属)教育局和中小学校建立健全日常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和办法,切实保障进入校园的APP安全健康、科学适宜。要动态检查、掌握APP内容变动和更新情况。对违规使用、疏于管理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教师要严肃问责。需要特别强调凡未经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一律禁止在校园内使用;一律不得在课外统一组织或要求、推荐学生使用未经备案审查的学习类APP;学校和教师一律不得利用APP发布学生成绩、排名等信息。

  五、探索学习类APP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

  各市(州)教育局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研究,进一步完善学习类APP内容要求、审查标准和监管办法,要逐步建立学习类APP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好信息技术对教育教学改革的促进作用。要将APP进校园情况纳入教育教学督导检查的内容,定期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各地要以市(州)教育局为单位形成综合报告,综合报告须包括中小学APP使用现状,使用的内容和形式,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并于3月20日前以电子版和教育局公文两种形式上报省教育厅。各市(州)教育局请将具体联系人信息(姓名、准确联系方式1月18日上报教育厅

教育厅联系人:余哲赋  联系电话:13500860111,邮箱:yuzf8@163.com。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禁有害APP进入中小学校园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102号)

 

 

 

 

                                吉林省教育厅

                                2019年1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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