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中小学入学办理事宜
- 珲春市电化教育馆
- 2018-02-05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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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小学段新生入学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每年七月初(具体时间将依据省州要求而定,另行通知)
2、 证件要求:本市户籍学生应携带好户口本,房产证明、土地使用证(或其他形式的有效居住证明)参与招生报名;外县市户籍学生应携带户口本,我市居住证明参与招生报名。
3、 报名要求:本市户籍学生家长应按照户籍及家庭住址所属学区在规定时限内携带学生本人及相关证件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事宜;外县市户籍学生家长应在规定时限内携带学生本人及相关证件到居住地就近学校办理入学事宜。
4、 对于因接收学校班额已满无法招收的学生,将由教育局统筹调控,依据就近就便原则安置在其他学校。
二、 初中段新生入学报名方式
本市小学应届毕业学生,应按对口升学原则,在接到对口初中学校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限内到录取学校参与招生报名;学生因家户籍迁出及家庭住址变迁,需要到其他学校就读的,应携带户籍及居住证明到教育局政务窗口办理转学事宜。
外县市小学应届毕业学生在我市初中办理入学事宜的,应携带好户籍证明及居住证明,到教育局政务窗口按转学相关要求予以办理。
中小学入学其他事宜,请查阅《珲春市中小学招生办法》或致电0433-7565874咨询。
珲春市教育局 普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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